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省体育技能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广科学健身理念,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具备优质条件的合作机构开展健身教练、跆拳道、羽毛球、网球、团体操、体育舞蹈、武术共计7个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提高从业者专业素质,培养一支掌握运动相关理论知识及技能,具备运动技术指导、进行体适能测试与评估、制订及实施运动计划的能力,能够指导大众科学、安全健身,提高健康水平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满足行业用人需求。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树立社会效益第一理念,配合推动江西省体育技能人才培养和双向选择合作为基础,提供高素质的职业技能人才支撑,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二、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负责认定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综合管理,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管理。被遴选的合作机构按照相关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大纲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并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及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技术指导与监督。
三、遴选范围
符合开展本省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工作的相关院校、企业、俱乐部、以及社会组织机构等。各职业(工种)在各设区市一般不超过两家合作机构。
四、遴选条件
(一)合作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开展培训和认定所需场地,并具有合法的场地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设施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培训、认定要求(详见附件1);
3.具有较完善的培训发展计划和健全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及培训体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有一定的经费保证,无违规情况;
4.具有专职的培训管理人员至少2人。
5.具有申请项目的职业培训相关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6.长期以来积极参与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相关活动,主动配合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广。自觉接受省、市、区相关部门的管理以及认定部门业务指导和社会监督的机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合作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佳的;
2.提供虚假信息或进行虚假宣传的;
3.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4.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财务制度不健全,票据使用混乱,乱收费等违规现象的;
6.不具备正常经营能力的;
7.项目、规划、经营方向等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
8.投诉量大,不能及时予以解决等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填写《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合作机构申请书》两份(详见附件2);
2.单位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3.培训场地的产权或租赁使用协议证明材料;
4.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发展计划;
5.培训单位组织架构,培训组织、教学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6.工作人员、培训师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
7.开户银行等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二)评审
对申报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机构进行材料初审,确定意向合作机构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
(三)公示
经专家评审确定培训合作机构,对符合合作条件的机构将在省体育局官网、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进行社会公示。
(四)签约
经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备案后,双方签订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合作协议。
六、申报及时间要求
申请单位于2021年8月2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学松
电 话:18770814495
电子邮箱:595096874@qq.com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28号(省体育局大院内)
关于公开遴选江西省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合作机构的通知(7.22).docx(附件一、附件二)
2021年7月22日